課程編號:28686
課程價格:¥45000/天
課程時長:2 天
課程人氣:373
行業類別:行業通用
專業類別:管理技能
授課講師:鄭利霞
根據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現就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申報 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有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人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當準備與收入、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享受稅收優惠等相關的資料,并按規定留存備查或報送。 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辦理匯算清繳的具體辦法,另行公告。 二、取得經營所得的納稅申報 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取得經營所得,包括以下情形: (一)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二)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四)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申報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應當區別以下情形辦理納稅申報: (一)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的,按照本公告第一條辦理。 (二)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有兩個以上扣繳義務人均未扣繳稅款的,選擇向其中一處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非居民個人在次年6月30日前離境(臨時離境除外)的,應當在離境前辦理納稅申報。 (三)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 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的納稅申報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中國境內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人取得境外所得辦理納稅申報的具體規定,另行公告。 五、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納稅申報 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申請注銷中國戶籍前,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進行稅款清算。 (一)納稅人在注銷戶籍年度取得綜合所得的,應當在注銷戶籍前,辦理當年綜合所得的匯算清繳,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尚未辦理上一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應當在辦理注銷戶籍納稅申報時一并辦理。 (二)納稅人在注銷戶籍年度取得經營所得的,應當在注銷戶籍前,辦理當年經營所得的匯算清繳,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還應當一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尚未辦理上一年度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的,應當在辦理注銷戶籍納稅申報時一并辦理。 (三)納稅人在注銷戶籍當年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的,應當在注銷戶籍前,申報當年上述所得的完稅情況,并報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 (四)納稅人有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應當在注銷戶籍前,結清欠繳或未繳的稅款。納稅人存在分期繳稅且未繳納完畢的,應當在注銷戶籍前,結清尚未繳納的稅款。 (五)納稅人辦理注銷戶籍納稅申報時,需要辦理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的,應當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等。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申報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內,向其中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 七、納稅申報方式 納稅人可以采用遠程辦稅端、郵寄等方式申報,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八、其他有關問題 (一)納稅人辦理自行納稅申報時,應當一并報送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首次申報或者個人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還應報送《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本公告涉及的有關表證單書,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式樣,另行公告。 (二)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按照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有關辦法辦理。 九、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12月21日
背景介紹: 鄭老師系高級會計師、稅務咨詢師、ACCA會員;中華會計網校簽約講師、教育部財稅考試專家委員會特聘專家; 中國人民大學會計專業本科、北航MBA; 16年財稅管理工作實戰經驗,精通各行業財務工作,曾任職于新加坡華點通集團,航天信息集團,中交集團,巨人教育集團,任財務經理和財務總監。現任上海利仝財務顧問事務所所長,清水百合(北京)會計服務公司總經理。多家企業財務顧問:浙江建工集團,山東聊城公路工程公司,阿尤服飾,麥邦光電,藍圖科技,拆書幫等財務經理和財務總監等職;多家企業財務顧問。 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會計 出納 做賬 納稅崗位實戰寶典》 中國鐵路出版社出版《企業納稅實操從新手到高手》 北京郵電大學出版社出版《會計思維》
主講課程: 《財務人員的職業技能提升》 該課程采用豐富的案例教學和寓教于樂的講授方式,確保被培訓者獲得良好的職業規劃和職業技能全面提升。 《新經濟形勢下企業稅務規劃新思路與案例分析》 本課程結合國內稅收制度的特點,通過對稅務規劃的目標、平臺、原則、方法的深入講解,結合企業經典案例的剖析,把稅務規劃的新理念和籌劃方法,具體運用到企業日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以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節約企業納稅成本。 《非財務人員的財務管理》 該課程從非財務管理人員的視角出發,以簡明易懂卻不乏深刻的語言闡述一個優秀的管理人員應該了解的基本財務語言、基本的理解財務報表的方法、基本財務風險控制方法,建立財務思維,用財務數字進行科學決策。 《全面預算管理》 本課程可以為學員展示一個系統、科學的預算管理體系,幫助學員了解如何編制合理的預算,如何使預算得到有效的實施,充分運用預算這一管理工具控制公司的整體運作。 《企業內部控制與風險防范》 本課程結合內部控制基本規范、18項應用指引、1項評價指引和1項審計指引,進行全面系統和深入淺出的解讀,并輔以案例教學,同時對如何做好內控實施前的準備工作提出要求。如何建立、評價和改進企業的內部控制?這已日益成為困擾大多數企業的一個問題。企業只有建立、健全并執行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才能夠獲得持續穩定的發展,做到基業長青。
關于我們
行業優勢
核心產品
24小時熱線:0571-86155444
掃一掃,關注公眾號
管理培訓、管理培訓機構、管理培訓課程、管理培訓講師、領導力培訓、執行力培訓、溝通培訓、賦能培訓
版權所有 © 杭州匠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浙ICP備18040702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