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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營改增”試點行業為兩個行業:
1、交通運輸業
包括:陸路運輸服務(鐵路運輸除外)、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
2、部分現代服務業
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一) 交通運輸業
交通運輸業、把握應稅范圍時需重點關注之處
陸路運輸服務、公路運輸
1、陸路運輸服務中不包括鐵路運輸,但包含了軌道交通運輸
2、經營快遞業務、在旅游景點經營索道業務暫不屬于此次改征增值稅范圍
纜車運輸
索道運輸
其他陸路運輸
水路運輸服務
1、遠洋運輸的程租、期租業務,屬于水路運輸服務
2、水路運輸服務不包括“港口碼頭服務”、“打撈救助服務”。
3、提供船舶代理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經營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運輸服務接受方或者運輸服務接受方代理人收取的運輸服務收入,應當按照水路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
航空運輸服務
1、航空運輸的濕租業務,屬于航空運輸服務,
2、航空運輸服務不包括“航空地面服務”和“通用航空服務”
管道運輸服務
(二)部分現代服務業
1. 研發和技術服務
部分現代服務業、范圍解釋、特別說明
研發和技術服務、研發服務、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與試驗開發的業務活動。
技術轉讓服務、轉讓專利或者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
技術咨詢服務、對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和專業知識咨詢等業務活動。
合同能源管理服務、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果支付節能服務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報酬的業務活動。
工程勘察勘探服務、在采礦、工程施工以前,對地形、地質構造、地下資源蘊藏情況進行實地調查的業務活動。
2. 信息技術服務
部分現代服務業、范圍解釋、特別說明
信息技術服務、軟件服務、提供軟件開發服務、軟件咨詢服務、軟件維護服務、軟件測試服務的業務行為。
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提供集成電路和電子電路產品設計、測試及相關技術支持服務的業務行為。
信息系統服務 提供信息系統集成、網絡管理、桌面管理與維護、信息系統應用、基礎信息技術管理平臺整合、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管理、數據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務的業務行為。
業務流程服務、依托計算機信息技術提供的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經濟管理、金融支付服務、內部數據分析、呼叫中心和電子商務平臺等服務的業務活動。
3.文化創意服務
部分現代服務業、范圍解釋、特別說明
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 把計劃、規劃、設想通過視覺、文字等形式傳遞出來的業務活動。包括工業設計、造型設計、服裝設計、環境設計、平面設計、包裝設計、動漫設計、展示設計、網站設計、機械設計、工程設計、創意策劃等。 注意“設計服務”與電路設計、廣告設計的區分,各自歸屬不同的應稅項目。電路設計屬“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廣告設計屬“廣告服務”。
隨同理發及美容服務一并提供的發型設計,不屬于“設計服務”范圍,不征收增值稅。
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 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業務活動。 注意“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應稅項目中,除“商標”、“著作權”轉讓外,還包括“商譽”轉讓服務、“特許經營權”轉讓服務。
“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中有關“著作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關于“著作權”的解釋執行。
知識產權服務 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對專利、商標、著作權、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代理、登記、鑒定、評估、認證、咨詢、檢索服務。
廣告服務 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的策劃、設計、制作、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廣告代理服務”按照“廣告服務”征收增值稅。
會議展覽服務、為商品流通、促銷、展示、經貿洽談、民間交流、企業溝通、國際往來等舉辦的各類展覽和會議的業務活動。 “會議展覽代理服務”按照“會議展覽服務”征收增值稅。
4.物流輔助服務
部分現代服務業、范圍解釋、特別說明
物流輔助服務、航空服務、包括航空地面服務和通用航空服務。航空地面服務,是指航空公司、飛機場、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我國境內航行或者在我國境內機場停留的境內外飛機或者其他飛行器提供的導航等勞務性地面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旅客安全檢查服務、停機坪管理服務、機場候機廳管理服務、飛機清洗消毒服務、空中飛行管理服務、飛機起降服務、飛行通訊服務、地面信號服務、飛機安全服務、飛機跑道管理服務、空中交通管理服務等。通用航空服務,是指為專業工作提供飛行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航空攝影,航空測量,航空勘探,航空護林,航空吊掛播灑、航空降雨等。
港口碼頭服務、港務船舶調度服務、船舶通訊服務、航道管理服務、航道疏浚服務、燈塔管理服務、航標管理服務、船舶引航服務、理貨服務、系解纜服務、停泊和移泊服務、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務、水上交通管理服務、船只專業清洗消毒檢測服務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務等為船只提供服務的業務活動。 船舶代理服務按照港口碼頭服務繳納增值稅。
貨運客運場站服務、貨運客運場站(不包括鐵路運輸)提供的貨物配載服務、運輸組織服務、中轉換乘服務、車輛調度服務、票務服務和車輛停放服務等業務活動。 “貨運客運場站”不包括鐵路運輸的貨運客運場站。
打撈救助服務、提供船舶人員救助、船舶財產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撈服務的業務活動。
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接受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在不直接提供貨物運輸勞務情況下,為委托人辦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手續的業務活動。 “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應注意“不直接提供貨物運輸勞務”要件。如果納稅人“直接提供貨物運輸勞務”,則不屬于“貨物運輸代理服務”。
提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納稅人,取得的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其“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不得開具“運費”等運輸服務收入的名稱。
代理報關服務 接受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委托,代為辦理報關手續的業務活動。 “代理報關服務”僅限于“代為辦理報關手續”的業務活動。
倉儲服務、利用倉庫、貨場或者其他場所代客貯放、保管貨物的業務活動。
裝卸搬運服務、使用裝卸搬運工具或人力、畜力將貨物在運輸工具之間、裝卸現場之間或者運輸工具與裝卸現場之間進行裝卸和搬運的業務活動。 搬家公司提供的“搬家業務”按照“裝卸搬運服務”征收增值稅。對搬家公司承攬的“貨物運輸業務”,按照“交通運輸業”征收增值稅。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部分現代服務業、范圍解釋、特別說明
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有形動產租賃業務活動。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有形動產,以擁有其所有權。不論出租人是否將有形動產殘值銷售給承租人,均屬于融資租賃。
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在約定時間內將物品、設備等有形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
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屬于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6. 鑒證咨詢服務
部分現代服務業、范圍解釋、特別說明
鑒證咨詢服務、認證服務、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利用檢測、檢驗、計量等技術,證明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相關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或者標準的業務活動。
鑒證服務、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為委托方的經濟活動及有關資料進行鑒證,發表具有證明力的意見的業務活動。包括會計、稅務、資產評估、律師、房地產土地評估、工程造價的鑒證。
咨詢服務、提供和策劃財務、稅收、法律、內部管理、業務運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議的業務活動。 注意“咨詢服務”與技術咨詢服務、軟件咨詢服務、知識產權咨詢服務的區分,各自歸屬不同的應稅項目。技術咨詢服務屬“研發和技術服務”;軟件咨詢服務屬“信息技術服務”;知識產權咨詢服務屬“文化創意服務”。
“咨詢服務”包括除《范圍注釋》已列明的技術咨詢服務、軟件咨詢服務、知識產權咨詢服務以外的,各類提供“信息或者建議”的經濟咨詢和專業咨詢服務。
(三)稅率和征收率
1. 稅率
(1)此次“營改增”共設四檔稅率,其中新增了兩檔稅率(11%和6%)。
行業、服務內容、增值稅稅率(征收率) 營業稅稅率
交通運輸業、陸路運輸服務
11%(3%) 3%
水路運輸服務
航空運輸服務
管道運輸服務
部分現代服務業、研發和技術服務
6%(3%) 5%、3%
信息技術服務
文化創意服務
物流輔助服務
鑒證咨詢服務
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17%(3%) 5%
提示:
1)此次擴圍主要納入了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金融業并未納入。
2)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是以“營改增”試點行業稅目注釋為準,而不是以原有的營業稅的稅目注釋為準。
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零稅率的征稅項目主要涉及跨境提供應稅服務的行為,如國際運輸服務等。部分項目難以從海關取得監管信息,因此適用免稅政策,如境外工程勘探、境外會展服務等。
(2)混業經營稅率確定
混業經營是指試點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對于不同業務納稅人應分別核算,否則按以下規定從高適用稅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
2.征收率
征收率為3%,主要適用于兩種納稅人:
1)小規模納稅人;
2)一般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選擇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
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軌道交通、出租車),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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